问题 | 婚姻登记的基本原则性规定 |
释义 | 中国结婚登记原则规定: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男女需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禁止近亲结婚和患有禁婚疾病的人结婚;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分析 结婚登记必须满足以下原则规定: (1)婚姻自由、双方自愿、男女平等、一夫一妻; (2)男女双方需满足法定结婚年龄标准; (3)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都禁止结婚; (4)结婚登记程序。我国实行严格的结婚登记制度,男女双方必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拓展延伸 婚姻登记的程序和要求 婚姻登记的程序和要求是指在进行婚姻登记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步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婚姻登记的程序通常包括提交申请、提供必要的证件和材料、进行面谈、缴纳登记费用等环节。同时,婚姻登记也有一些基本要求,如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无法律禁止的婚姻障碍等。此外,不同地区可能还有特定的要求,如需要提供婚前体检报告、提供证人等。婚姻登记的程序和要求的目的是确保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保障婚姻双方的权益和社会稳定。 结语 婚姻登记的程序和要求是为了保障婚姻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确保双方自愿、男女平等的原则得以落实。根据法定结婚年龄标准和禁止结婚的情况,我们的婚姻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提交申请、提供证件和材料、面谈等环节都是为了确保登记的合法性。婚姻登记的程序和要求旨在维护婚姻双方的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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