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有: 1、公司简况; 2、公司的主要产品或者主要服务项目简况; 3、公司所在行业简况; 4、公司所拥有的重要的工厂、矿山、房地产等财产简况; 5、公司发行在外股票信液的情况,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股东的名单及前10名最大的股东的名单; 6、公司股东数量; 7、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况、持股情况和报酬; 8、公司及其关联人一鉴表和简况。 具体分析详情如下: 1、企业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 2、但是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源磨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 3、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 4、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应对公司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的填报。 【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 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 四、行政处罚信息; 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腊答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