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购房合同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两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一,在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 第二,在预售登记后,未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先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进行预售登记。 第三,在预售登记后,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丢失,所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一、购房没有合同只有收据 买房没有合同的,可以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已经做完了预售登记,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申请注销,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并且已经办理银行贷款后丢失合同的,还需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二、全款购房多久拿到合同 一般来说,买房后三十日内能拿到购房合同: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需将合同拿去房管局备案,其时间最长应不超过30天; 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房产登记部门视购房者提供资料齐备情况,可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对符合合同备案条件的,房产登记部门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含电子版本全套)加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专用章”予以注记。购房者可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查询公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69条规定: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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