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未能及时办理房产证,如何担责?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所有权登记期限届满后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除非另有约定,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计息标准计算违约金。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所有权登记的期限满了之后,买受人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金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计息标准计算。 拓展延伸 开发商未能及时办理房产证,对购房者的权益造成损害,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当开发商未能及时办理房产证,给购房者的权益带来损害时,购房者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进行沟通,要求其尽快办理房产证,并提出书面通知要求解决问题。如果开发商不予理睬,购房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途径。在法律上,购房者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购房者还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解或处罚开发商。维护合法权益需要购房者坚定的意志和合理的行动,同时也需要依法维权,以确保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 结语 购房者在开发商未能及时办理房产证、给予损害时,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通过与开发商沟通、提出书面通知要求解决问题,购房者可以促使开发商尽快办理房产证。若开发商不予理睬,购房者可寻求法律援助,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途径。通过提起民事诉讼、向监管部门投诉等方式,购房者可以追求开发商的赔偿责任。购房者应坚定意志、合理行动,依法维权,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九十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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