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财产纠纷的具体性质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时财产纠纷的定义是双方当事人在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从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财产纠纷具体包括财产分配纠纷、执行财产分割纠纷、对财产分割反悔的纠纷、未分割财产纠纷等。 一、离婚后房子过了两年再分割是否可以 离婚后房子过了两年再分割是可以的。 离婚后能否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存在以下情况: 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2、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二、离婚三年后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3年财产纠纷可以起诉,但是有前提条件,离婚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重新分割。 三、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吗 法律上不存在“女方先提出离婚会吃亏”一说,对于离婚的财产纠纷,首先要明确是债务分担纠纷还是财产分割纠纷。如果是财产分割纠纷,以双方协议为准,无法达成协议的,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分割,一般会照顾比较弱势的一方,比如没有工作或者女性一方。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分担纠纷,原则上是一人一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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