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被告拒绝接收传票和出庭,该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诉讼中被告不接传票不出庭,法院可作出缺席判决,对缺席者不利。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写明双方信息和诉讼请求的民事诉状,递交相关证据,缴费,等待法院通知开庭,可能进行调解或判决。若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准许,可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再次起诉。 法律分析 一、如果离婚一诉讼被告不接传票不出庭应该怎么办 1、不接法院传票的话,法院可以直接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缺席判决,但这样判决结果将会对缺席者产生不利。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调解,开庭时也会问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结语 如果被告在离婚诉讼中拒不接受法院传票或出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法院可以根据法律直接作出缺席判决,但这对缺席方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因此,被告应当合理地接受传票并出庭参与诉讼,以保护自身权益。若需要起诉离婚,请撰写民事诉状并按程序提交给当地基层法院,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将审核立案并通知开庭时间。如果双方同意调解,法院可能进行调解程序;否则,将进行庭审并作出判决。若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可能判决不准许离婚,但您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的6个月内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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