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处理房产贷款问题,确保孩子拥有权益? |
释义 | 离婚双方自愿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子给孩子是有效的,但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在房产证上。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处理,如房产补偿等。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应共同分割处理,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可提前清偿贷款或继续偿还贷款后协商处理。《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法律分析 首先明确,在离婚双方自愿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房子给孩子的情况下,这个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并且可以协议将房子分给孩子,具体过户要符合房产局的要求,一般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在房产证上。但这不影响房子分给孩子的事实。离婚时对于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要看具体房子的归属方是谁。如果夫妻双方平分房子的话,那么剩余的还贷责任也由双方共同承担。 但是一般情况,夫妻离婚时都是一方取得房产,给另一方等额的补偿。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做一个转按揭的手续,剩余的还贷责任由取得房产的一方承担。 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 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 2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离婚时,房产归属及贷款责任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双方自愿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房子给孩子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具体过户要符合房产局要求。对于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归属方决定了剩余贷款责任的承担。一般情况下,离婚时一方取得房产需给予另一方等额补偿,剩余贷款责任由取得房产的一方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可提前清偿贷款并处理房屋归属问题,或由双方协商或诉至法院处理。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清偿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