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有企业的亏损一般由其董事、高管负责;如果是国家大力扶持的话,亏损也是由政府买单的。 一、给别人的公司当法人的后果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二、法院对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量刑的具体标准? 法院对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量刑的具体标准: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是怎样构成的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应当包括: 1、客观方面表现为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间接故意和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