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无证驾驶要带什么 |
释义 | 一、处理无证驾驶要带什么 1、处理无证驾驶要带处罚通知书等处罚凭证、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驾驶人身份证明等,到违法地交警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认定无证驾驶的情形有哪些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作无证驾驶处理;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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