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代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
释义 | (一)代理商标申请人进行注册申请前的商标查询,确定其商标是否可以注册,代理商标所有人进行使用未注册商标进入市场前的查询,确定该商标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商标权。 (二)代理续展注册、转让注册、许可使用合同备案、变更注册人名称或地址、补发注册证等有关事务。 (三)代理商标申请注册、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异议答辩、异议复审、商标争议、争议答辩、商标注册不当或3年不使用撤销、撤销答辩等有关商标确权程序中的法律事务。 (四)代理中国申请人到国外办理商标国际注册以及在申请注册过程中的各种法律事务。 (五)代理商标权海关备案。 (六)代理解决商标侵权纠纷,商标侵权投诉等法律事务。 (七)代理外国申请人到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及其他商标法律事务。 一、商标代理人要求有哪些? 商标代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历),通过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或考核; (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没有被开除过公职或者被吊销过商标代理人资格的; (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切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商标代理人。 商标代理人每年应当参加业务培训,应当在商标代理组织报送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文件上签字;商标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商标代理组织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在离开商标代理组织前,必须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商标代理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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