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档案党员不被认定为党员吗 |
释义 | 还是党员,但要求是需提供补办相关材料,去证明你已经入了党并且是一名合格的党员,但是不能提供的,不能证明你入了党是一名合格的党员,就不承认党员资格。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预备党员:实行预备期,目的在于对新党员进行严格的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使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修养,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实行预备期,有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有利于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有利于增强党的战斗力。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里,应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情况,这样做是为了使党组织及时了解、掌握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便于更好地对其进行考察和教育;同时,为使预备党员从开始入党就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监督管理,培养和树立党的组织观念,不断解决思想入党问题,坚持向党组织汇报是非常必要的。即使转正之后,仍要坚持汇报制度。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都可以。除定期汇报外,如遇特殊情况,应当随时汇报。汇报时,要如实反映情况。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二十五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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