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了解产品的保障范围及责任免除的规定;2.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保险公司必须在合同生效前进行充分告知,否则可以要求退保;3.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须如实告知保险费及缴费期限等事项;4.在合同有效期内享有保险公司的保障,如确诊重大疾病,享受相应的理赔服务;5.如觉得理赔结果不公,可以通过投诉或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保险金给付等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 2.《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应当在投保人告知的有关风险和保险标的情况下,提供与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相适应的保险金和服务。未按照规定提供保险金和服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保险法》第十八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已知的有关风险和保险标的情况。”; 4.《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不正当得利的行为不得采取法律行为。”;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作出的裁判,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或者根据本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提出再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