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病2次报销怎么报销 |
释义 | 大病2次报销流程具体如下: 1、本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报所在单位; 3、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其中,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之门诊大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家属自行办理申请业务; 4、经过审核,确认参保人申请资料真实完整、所申请病种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日期确定其门诊大病医疗年度起始时间,根据本人要求确定其门诊大病就诊的定点医院; 5、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资料。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只能选取一所,且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门诊大病医疗证》有效期一年,医疗年度期满当月应年审;申请增加病种的,按初次申办程序办理。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条件: 1、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2、罹患的疾病在法规范围内。如若罹患的大病是在法规的大病保险二次报销的范围内的,是可以申请报销的。不同地区在病种法规上会产生一定区别,建议可提前咨询社保经办中心确认病种范围; 3、需达到一定的花费金额申请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还需要参保人在之前自费达到一定金额后才可申请,具体金额法规以所在地区为准。 综上所述,对于参加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应先办理新农合报销,再进行办理大病医疗保险的二次报销。未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是不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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