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大病二次报销能报百分之多少 二次报销指的是农民患大病,再经过新农合、大病报销政策后,还能享受二次报销政策。 根据在合规范围内发生不同的范围的医疗费用,其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其中,1.5万元~6万元报销55%;6万元~10万元报销60%;10万元~15万元报销65%;15万元以上报销70%,转外院治疗的,统一报销比例为50%。 公务员大病二次报销规定 公务员医保费不可以二次报销。 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分段计算,累加补助: (一)3万元(含3万元)以下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对工作人员补助60%,对退休人员补助65%; (二)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对工作人员补助80%,对退休人员补助85%; (三)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20万元)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对工作人员补助85%,对退休人员补助90%; (四)20万元以上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对工作人员补助90%,对退休人员补助95%。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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