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准生证并不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办理,一方去办理即可。夫妻双方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一方需要到女方工作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盖章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三条 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孕期内凭《结婚证》和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