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唐山市征地树木补偿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杨、柳、榆、槐树林木根据年限不同,分为: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柞树林木根据年限分为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红松林木根据年限分为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落叶松林木根据年限分为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村民房前屋后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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