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写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释义 | 离婚协议是人的一生中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书,其使用的频繁程度等同于户口本。离婚协议直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设定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因此,其比一份商业合同的重要性要强很多。离婚协议的内容包含三大部分,一是双方的身份信息,基本是列明身份证上载明的内容即可。二是婚姻期间的概况,如结婚时间、双方结婚后的情感情况、生育子女情况、离婚原因等。第三部分是离婚协议正文,包括写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房产、车辆、股权、存款、大件贵重首饰等财产的归属;补偿方案;债权情况及归属;债务情况及由谁承担;子女抚养情况;探视方案等内容。大部分离婚协议的格式是相同的,但内容的表述确是五花八门。而离婚协议内容的表述才是真正的技术活。因此,咨询专业律师,由专业律师代为书写离婚协议是非常有必要的。当然,根据现有的技术,婚姻登记处多半是会要求当事人用电脑打印离婚协议而不会冒然接受手写的离婚协议书。不过,这二者之间没有本质区别,只要落款签名真实、内容合法即可。 一、什么都不要民政局有离婚协议书吗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份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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