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 |
释义 | (一)每月养老保险停保后,每月15号前,到市社保大厦右侧(43中学)一楼携带如上材料及单位失业保险手册(红本),开具《失业人员档案传递单》。同时超过5人需报盘(切记)。 (二)按照传递单截止日期前,员工到户口所在区的失业保险处送档案。 (三)员工在回执单、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上签字,拿回单位留存。 (四)失业人员带报道通知单、身份证、户口簿、盛京银行玫瑰卡、医保卡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劳动局报道。 一、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上大龄失业人员如果实现自谋职业,即使已经停缴社保费超过了6个月,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也将按月给予每月所缴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达3年。 二、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