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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导致物权消灭的原因是什么
释义
    物权消灭,根据其原因,可分为以下两种:
    (1)因法律行为而消灭,指因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而消灭物权的情形。其方式包括抛弃、合同和撤销权之行使。其中,抛弃主要指为消灭物权所为之单独行为。
    在这些情形中,物权权利人应向登记机关进行消灭物权的意思表示并办理涂销登记,否则,不发生物权消灭的效力。
    (2)因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消灭。
    其主要方式包括:
    一是标的物消灭,此时应依社会观念判断标的物是否消灭。
    二是因法定期间之完成而消灭,如抵押权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三是混同,即同一物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归属一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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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6:5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