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对方不同意录音,取得的录音有效吗
释义
    录音是可以作为诉讼证据的,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只有债务人(欠款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实践中有人不承认被录音人是他本人,这时您应及时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但鉴定费用您先预交(费用很贵,一般按照分钟收费),最后鉴定费用承担问题由法院判决(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当然拨打的电话最好是被录音者在电信或者移动等公司登记的号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八项证据的形式,包括视听资料。以合法手段取得的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2:5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