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些地方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因多种原因不再对土地使用权面积进行分割,把区划内总用地作为一个共用宗,这对权利人的权益并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即便将来因土地使用权到期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也只需按比例缴纳。实际上,对一个小区内的宗地面积进行分割并无多大意义,这些宗地本身就是虚拟的数字而已,并没有一般宗地的四至位置概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