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技术秘密与专利技术在法律上的地位 |
释义 | 技术秘密与专利技术的区别在于技术范围、公开程度、保护期限和法律地位等方面。技术秘密具有秘密性、实用性、价值性和保密性等特点。技术秘密不属于知识产权,而是指未获得专利等其他知识产权法保护的经验或技能产生的技术信息。 法律分析 一、技术秘密与专利技术的区别是什么 技术秘密与专利技术的区别是: 1.涉及的技术范围上,技术秘密是可用书面表达的技术,也有无法用书面表达的实际经验和技巧。专利仅限于用书面表达的技术。 2.公开程度上,技术秘密是不公开的秘密技术,它要尽量保密,一旦丧失秘密性,通常就得不到保护。专利是半公开的,发明人在申请专利时必须将其发明在专利申请书中披露并要公布于众,专利人通常将核心技术保密。 3.保护期限上,技术秘密的保护期限一般体现在合同中,只要严守秘密,没有泄露出去,就可长期持有。专利按各国专利法规定,保护期—般为10—20年。 4.法律地位上,技术秘密的法律性质尚不确定,通常根据民法、刑事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规取得法律上的保护,其法律地位较弱。专利受到国家专利法保护,有较强的法律地位。 二、技术秘密有什么特点 技术秘密有以下特点: 1.秘密性(新颖性的最低要求) 技术秘密必须具有实质上的秘密性或秘密因素,也就是“不为公众所知悉”,技术秘密的核心只是由技术秘密的权利人或相关具有保密义务的人或组织才能知悉,其他组织或人员要想获得此技术秘密就只能花费相应劳动去探究(不违反社会道德的前提下)或付出足够的酬金去得到权利人的许可,要么就只能采取故意侵权的方法。 2.实用性 技术秘密具有实用性,可以为技术秘密的拥有者带来相应的经济利益,没有实用性的技术不能成为技术秘密。 3.价值性 技术秘密现在或将来的使用,可以给技术秘密的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竞争优势。技术秘密可以是正在被权利人使用的,也可以是由权利人控制尚未使用的。 4.保密性 技术秘密的合法控制者必须针对技术秘密本身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技术秘密一旦公诸于世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重要的是单位或组织能否对技术秘密采取保密措施,这是该技术秘密取得法律保护的前提要求。 三、技术秘密是否属于知识产权 技术秘密不属于知识产权,技术秘密主要是指凭借经验或技能产生的,在工业化生产中适用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识,包括产品配方、工艺流程、技术秘诀、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数据和记录、计算机程序等,而且这些技术信息尚未获得专利等其他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结语 技术秘密与专利技术的区别在于技术范围、公开程度、保护期限和法律地位等方面。技术秘密是可用书面表达的技术,也包括无法用书面表达的实际经验和技巧,而专利仅限于用书面表达的技术。技术秘密是不公开的,要尽量保密,一旦丧失秘密性,通常就得不到保护,而专利是半公开的,发明人在申请专利时必须披露并公布于众。技术秘密的保护期限依合同约定,只要严守秘密,就可长期持有;而专利的保护期限一般为10-20年。技术秘密的法律地位较弱,通常依据相关法规取得保护,而专利受到国家专利法保护,具有较强的法律地位。因此,技术秘密与专利技术在范围、公开程度、保护期限和法律地位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七条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秘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提供专利基础数据,定期出版专利公报,促进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 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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