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川崎病保险赔付被拒,属于保险合同纠纷。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被保险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和调解,如无法解决,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如果保险公司还是不予赔付,则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或者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百五十六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百六十七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通知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给付保险金。 二、《保险法》 第十九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通知后,应当及时查明事实,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保险人不得拒绝不正当理由赔付保险金。 第七十九条 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事故认定、损失鉴定等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三、《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范围是行政行为及其具体的处罚、强制措施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其他行政行为。 第二十四条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收到行政行为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存在不合理之处,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