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已付清全部房款的,离婚后取得产权证,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离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