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迟迟不交房产证怎么办? |
释义 | 网友咨询: 我家小区房子2012年元旦交房,至今房产证一直未交付业主,物业推给开发商,开发商也屡屡推诿,请问,怎么办? 最佳答案: 根据您的描述,您的问题属于房产证交付问题。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因此,房屋买受人是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法定义务人。当然,如果房屋买受人与开发商(出卖人)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开发商代为办理产权证,则开发商负有代为申请办理产权证的义务,开发商不履行该项办证义务时,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建议您与开发商协商解决纠纷,不能解决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 相关法条: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一、房产证多久办下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管合同是否标注,签订购房合同入住90天之内,开发商必须配合办理好房产证,否则就是违约。 你可以起诉,并且要求开发商协助短期内办理好房产证。 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损失。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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