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三定方案是: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 定机构,就是确定行使职责的部门,包括名称、性质(行政或事业)、经费(全供、差供、自收自支)等。 定编制,实质就是定人员数额,这其中包含部门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定职能,就是这个部门具体是干什么的,以及部门内设的处(科或股)、室的具体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