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居民,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2.城镇职工按照规定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3.对于法定继承人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母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4.夫妻共有房屋属共有财产,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免征收契税。夫妻之间的土地、房屋权属“加名”、“减名”、“更名”或变更共有份额的,都可以享受免征契税优惠。5.因不可抗因素(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原有住房受损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国家相关规定课酌情准予减征或免征契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