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资人用不用承担亏损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创业失败后,天使投资是不需要偿还的,创业者也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投资人与创业者之间的是合作关系,一个出银子(投资人),另外一个奉献创意和汗水(创业者),而不是债务关系。在投资之前,VC会和创业者签订很长的投资协议,里面会包括企业清算时如何分配的条款。通常VC会要求优先清算权,参与分配权,最低回报率等。退还的底线是公司资产,创业者本身是不用承担连带责任的。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 一、相关政策执行口径(一)《通知》第一条所称满2年是指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制创投企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满2年,投资时间从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日期算起。(二)《通知》第二条第(一)项所称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是指企业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合计占同期成本费用总额合计的比例。(三)《通知》第三条第(三)项所称出资比例,按投资满2年当年年末各合伙人对合伙创投企业的实缴出资额占所有合伙人全部实缴出资额的比例计算。(四)《通知》所称从业人数及资产总额指标,按照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前连续12个月的平均数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平均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接受投资前连续12个月平均数=接受投资前连续12个月平均数之和÷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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