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游合同中双方各自的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一、旅游服务方的义务: 1.不得随意将旅游服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如需委托的,应当经得旅游者的同意。3.保证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旅游者的义务:1.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这里的费用包括劳务报,酬和服务报酬等。2.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和指挥,按旅游服务人的组织进行旅游服务。3.保护旅游设备、设施。 一、旅游大巴出事故哪些情况下游客不能索赔 也就是说,旅行社责任保险只赔偿旅行社造成的伤亡或旅客的损失,但旅行社责任保险对旅行社本身以外的事故不会有任何影响。一般来说,旅游者与旅行社同行时发生交通事故,一方面旅游者与旅行社是旅游合同关系,可以向旅行社提出赔偿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另一方面也可以直接向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人和侵权人保险公司提出侵权赔偿要求。 二、游客能把自己票转让给朋友吗 如果游客因故不能亲自参加旅游,可以把票转给朋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前,游客可以将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游客和第三人承担。因此,由于情况的变化,游客不能参加旅游活动,但如果旅游价格已经支付,游客可以让第三自己参加旅游。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转让行为造成的费用增加,旅行社可以要求游客和代替游客承担增加费用的责任。 三、出境游退团赔偿标准 据国家旅游局《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出境游旅游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以上提出解约,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之后提出解约的,由提出解除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解除合同的,要向旅游者退还全额费用,并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至4日,违约金为旅行费用总额的10%;出发前3日至1日为15%;出发当日为20%。若旅客在出发前7日至4日解除合同,违约金为旅行费用总额的50%;出发前3日至1日为60%;出发当日为80%。旅行社保金赔偿标准导游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旅游行程开始前,当发生约定的解除旅游合同的情形时,经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可以将旅游者推荐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并由旅游者与被推荐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2.旅游服务人应按照旅游合同约定全面的提供服务内容。 第四十二条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的下列行为,属于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一)减少游览项目或者缩短游览时间的;(二)增加或者变更旅游项目的;(三)增加购物次数或者延长购物时间的;(四)其他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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