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要有与经营烟草制品相适应的经营资金;2、要有与住所相对独立的固定场所;3、要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4、要符合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经营点布局的要求;(三)企业的经营资金不少于五万元;城镇个人的经营资金不少于五千元;农村个人的经营资金不少于三千元;(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优抚对象、残疾人、下岗职工等人员,发证机关可以适当放宽前款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