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湖北新增25例在哪里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7日讯 据湖北发布消息 2021年7月6日0—24时,湖北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5例(均为境外输入,2例来自6月28日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武汉JT2619航班,22例来自7月2日阿富汗—武汉MF8008航班,1例来自7月5日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武汉JT2619航班,均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新增疑似病例0例,新增出院病例0例,新增死亡病例0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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