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出生证怎么办出生公证 |
释义 | 一、没有出生证怎么办出生公证? 没出生证明,一般会是以下几种情况: 1、孩子属于婚前出生; 2、孩子是计划生育规定之外出生的,属于超生; 3、孩子不是子亲生的属于抱养的; 4、孩子是弃婴,没有去相关部门登记直接养育的。 第一种情况还好办,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 第二种情况,按政策要求缴纳一定年限的计划外生育费才可办理入户登记。有些家庭,不愿交纳相关费用,等孩子大了,不得不上户口的时候,办理起来就会麻烦些,为了证明孩子是亲生的,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第三种情况,抱养的孩子,上户口操作起来也很麻烦。先看你是不是合法领养的。如果符合领养条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的。如果不是合法领养的,就不具备上户口条件,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种情况,收养的弃婴,首先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是弃婴后且确定无人认领,才能建立领养关系,之后可以按照户籍办的要求办理入户手续。 大多数情况,户籍办都会要求证明是不是亲生的,现在证明是否是亲生的最有效地方法是DNA鉴定,就是大家熟知的亲子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二、怎么能办户口准迁证? 第一,回原单位开退函证明,就是户口没有接收的退函。这个回原单位开就行了。 然后到你现在的单位开准予接收证明,就是你说的户口准迁证明,凭借这两个证明,到你户口的派出所重新改签。 然后凭改签出来的户口迁移证到南京的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材料的话没什么的,就是原单位的退函,和现单位的接收函。最好是打电话先咨询一下,有时候户籍科的人会要一些古里古怪的东西 户口的东西代办是可以的,但是还是本人去好点,因为一直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 三、异地生孩子怎么办户口? 一、孩子的出生证明跟上户口没有影响,户口必须跟随父母,也就是父母一方具有本地户口即可,需要的相关证件如下: 1,出生证明(出生的医院或医疗管理机构办理); 2,准生证(一般有女方户籍管理单位依据结婚证负责办理); 3,准予入户证明(有女方户籍地区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必须要有上环证明或者上环保证金); 4,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5,落户单位同意接受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