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拆迁补偿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地区项目的政策不同。一般情况下,1、划拨地的 土地使用权 仍属于国家,拆迁补偿中不含 土地使用权出让 金,只补偿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 等。2、出让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原受让人,拆迁补偿中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出让的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 土地出让金 ,具有固定的 土地使用年限 ,在这个期限内,土地可以自由买卖。 划拨的土地 ,土地使用者支付很少或不支付土地出让金,一般没有固定使用年限,转让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