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就业登记证有什么用处 |
释义 | 就业证的用途,主要有以下五点: 1,申领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 2,劳动力人口进行登记:已招用的城乡劳动力、但未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的用人单位,应持新录用人员花名册及时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 3,促进基础设施发展:为逐步实现全省联网、信息资源共享打基础。 4,办理社会保险:可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办理用工备案及社会保险等手续。 5,登记就业信息:本市户籍人员需到外地就业,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在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一、怎么样领取终止劳动合同和失业证? 失业人员持终止劳动合同书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证;失业人员持失业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如何办理失业证 办理失业证,一般有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失业人员需要带着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中以上毕业证或无业证明、三张一寸免冠照片等证件和资料; 2、到街道劳服站办理《失业证》; 3、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由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 《失业证》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的决定》第六十二条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就业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个人信息、就业类型、就业时间、就业单位以及订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等。就业登记的具体内容和所需材料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及相关手续设立专门服务窗口,简化程序,方便用人单位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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