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销开票信息有哪些 |
释义 | 报销开票信息有企业名称,纳税识别号,企业地址,电话,开户银行的名称,账号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普通发票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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