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社会工作者对当 事人的伦理责任(如对当事人的承诺、自决、知情情况下的授权、隐私和保密、性关系等)2、 社会工作者对同事的伦理责任(如尊重、保密、咨询、跨学科合作等);3、社会工作者对工作机 构的伦理责任(督导和咨询、教育和培训、工作表现评估等);4、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人员的伦 理责任(如能力、歧视、私人操守、功劳归属等);5、社会工作者对社会工作专业的伦理责任(如 专业诚信、评估和研究等);6、社会工作者对广大社会的伦理责任(如社会福利、公众参与、社 会和政治行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