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收购空壳公司应该注意的事项如下: 1、要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 2、要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收购方应尽可能调查空壳公司是否存在隐性债务,否则收购后会出现一系列纠纷; 3、注意空壳公司是否被工商部门列为异常经营,是否照常进行年检,是否办理零申报手续,是否存在真实经营行为; 4、收购空壳公司,必须要求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尽量减少收购风险。 因为公司注册成立需要时间,但部分人士可能急需注册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或办理其它业务,因此,专业的咨询服务机构通常预先注册成立大量公司,以供购买,此类公司即空壳公司,也叫做现成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