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因管理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正当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有四个: 1、管理他人事务; 2、具有管理意思; 3、就事务的管理,管理人无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4、事务的管理,客观上有利于本人,并且不违反本人明示或者可得推知的意思。 一、无管理受损被管理人有没有权利赔偿 可以。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有什么不同 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 区别:无因管理主观上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图;不当得利是发生在主体不知道的情况下。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为了他人的利益;而不当得利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使他人遭受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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