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不会放出来,情况如下: 1、人民检察院批捕后,是不能放人的,由公安机关履行逮捕程序。如果已经逮捕,说明检察院已经认定涉嫌犯罪,不会放出来的; 2、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3、被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犯罪嫌疑人就只能等待刑事法庭开庭审理了,在此期间,是没有任何可以被释放出来的机会了。 经过批捕,审判,服刑等这几个阶段之后,最终对嫌疑人在服刑完毕之后当然就会被放出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