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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州市立遗嘱要到哪里公正处
释义
    

法律主观:
    


    一、立遗嘱去哪里公正
    根据我国公证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遗嘱人立遗嘱,可以到以下两个地方的公证处进行公证:
    (一)遗嘱人的住所地;
    (二)遗嘱行为的发生地。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公证申请人亲自到相应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遗嘱可以公证几次
    一般可以做 1 次 , 如果打算重新做 , 需要先撤销之前的继承公证,原则上来说没有次数限制,以立遗嘱人的意愿和行为能力为准。
    三、遗嘱公证有效期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一)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二) 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三) 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经过公证的遗嘱 , 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 , 是一直有效的。
    以上就是 立遗嘱去哪里公正 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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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