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如下: 1、赠与合同未经公证订立; 2、赠与人本人只能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或者道德义务; 4、赠与财产交付前只能行使撤销权。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