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型货车放大号规定 |
释义 | 1、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和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消防车除外);2、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3、车长大于等于6m的客车。蓝牌货车不需要放大号,因为使用蓝色号牌的都属于小型汽车。蓝牌货车属于小型车,即轻型厢式货车或者轻型普通货车。货车后面没有放大号会被罚款200元。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包括小货车、皮卡车、中巴、大巴、10座以上面包车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后厢后部喷涂的放大牌号的尺寸为机动车登记编号的2.5倍,应清晰、完整。货车喷车牌放大号是在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大部分是车厢的后挡板上,少部分没有后挡板,或后挡板上不适合喷涂放大号,则是在车身后部的显眼处。车厢后部无法喷涂,应当在车身喷涂,字样应当保持端正、清晰、完整。 1、货车后面没有放大号怎么处罚: (1)、货车后面没有放大号会被罚款200元。 (2)、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包括小货车、皮卡车、中巴、大巴、10座以上面包车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后厢后部喷涂的放大牌号的尺寸为机动车登记编号的2.5倍,应清晰、完整。 (3)、货车喷车牌放大号是在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大部分是车厢的后挡板上,少部分没有后挡板,或后挡板上不适合喷涂放大号,则是在车身后部的显眼处。 (4)、车厢后部无法喷涂,应当在车身喷涂,字样应当保持端正、清晰、完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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