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该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是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或者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亦或是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再或是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学校行为没有不当的,不应当承担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 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