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及时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关于增值税发票的丢失,可是一件可大可小的问题,如果不进行重视,财会人就会负上一定的责任,关于发票丢失的问题,其实国家法律已经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明确了使用发票的企业应当妥善保管好增值税发票,假如发生丢失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部门提交一份书面报告,不需要登报声明作废。 关于发票的丢失,主要有分有意与无意两种,对于无意把发票丢失的,只要及时上报税务机关部门就可以了,而对于有意造成发票损毁、丢失的情况,相关负责人将受到1~3万元罚金的处罚。 二、与开票方沟通。在财会人审查的时候,当发现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不小心弄丢了,那么可以通过及时与开票方的方式来进行补救,只要与开票的销售方沟通好,把情况说明清楚,让其提供已开具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就可以了。 值得注意的是,如今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已经在全国各地统一上线了,对于纳税人出现发票丢失的情况,所丢失发票的对应信息可直接在平台上进行查询和查看,大大节省了相关业务的办理时间,流程可以说更为简化和方便。 三、实现一站式确认。为了更加方便大家进行操作,对于发票的丢失等更多处理的业务,已经不需要大家亲自到现场办事窗口进行办理了,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税务总局所推出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来处理相关的事宜,除了发票的丢失外,像发票的使用用途,申请出口退说、代办退税都可以实现一站式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七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