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充市国资委职责是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或拟订有关制度。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指导、监督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评价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贵制定和完善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以及考核工作。 (四)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市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拟订加快全市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负责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管理和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收入分配管理工作。 (七)负责市属监管企业和党组织关系在市国资委党委的中、省、外地驻市国有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群团工作,协调中、省和外地在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八)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市国资委的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律依据: 《市国资委主要职责职能》 第二条 南充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是南充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第三条 市国资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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