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根据《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2条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以及在其中领取报酬的劳动者;乡镇企业是否适用本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最低工资制适用的范围规定: 《最低工资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下列范围内的企业和劳动者不适用最低工资制的规定: (1)公务员和公益团体的工作人员; (2)租赁经营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的租赁人或承包人,全员承包除外; (3)学徒、利用假期勤工俭学的学生、残疾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