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设工程发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发包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已经依法办理工程立项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三)已经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四)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五)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风险提示: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外专业工程分包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的,应当向分包工程项目现场派驻相应的管理人员,并就分包工程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