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对象期间男方给女方买的手机分手了可以要回去么 |
释义 | 恋爱期间男方送女方的礼物多认定为赠与行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的。但如果能证明礼物并非纯粹赠与,而是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金银首饰等,此时可以要回。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的。恋爱期间男方送女方的礼物多认定为赠与行为,此时赠与人和受赠人已就赠与行为达成了合意,男方是不能把礼物再要回的。但是如果能证明这些东西并不是出于纯粹的赠与而是其他目的来,比如说以结婚为目的赠送金银首饰的话,此时是可以要回的。 拓展延伸 分手后的财产归属问题:男方赠送的手机是否可以要回? 在分手后的财产归属问题中,男方赠送的手机是否可以要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要考虑是否存在书面协议或者其他证据证明该手机是作为礼物赠送给女方的。如果有相关证据,女方可能有权要求归还手机。然而,如果没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其他证据,要回手机可能会面临困难。此外,法律上也要考虑是否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如果手机被视为共同财产,女方可能有权要求分割或赔偿。总之,具体情况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建议女方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结语 在一般情况下,男方赠送女方的礼物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无法要回。但如果能证明这些礼物并非纯粹赠与,而是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金银首饰等,可能可以要回。关于分手后男方赠送的手机是否可以要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存在书面协议或其他证据证明手机是作为礼物赠送,女方可能有权要求归还。若无明确证据,要回手机可能困难。同时,需考虑是否共同财产,若视为共同财产,女方可能有权分割或赔偿。建议女方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法律意见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九十九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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