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 离婚 之后,如果有正当理由,是可以再次起诉分割财产的,登记离婚后可以起诉 诉讼 的情形如下: 1、 离婚协议 中漏分 夫妻共同财产 ;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 财产分割 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 债务 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