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餐饮业税收制度是如何运作的? |
释义 | 餐饮业纳税要点及期限:1、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次月10日内缴纳;2、企业所得税季后15日内缴纳,汇算清缴期限为4个月;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按当地规定期限缴纳;4、滞纳金按天加收万分之五;5、未按时缴纳可被罚款。 法律分析 一、餐饮业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10万元以上25%;10万元以下的按所得额的50%计入,税率20%);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申报期限 1、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于次月10日内为限期缴纳期限; 2、企业所得税季后15日内(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按月缴纳的,次月10日)为限期缴纳期限,汇算清缴期限为4个月;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4、限期缴纳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顺延一日;遇到长假(春节、五一、十一节),按休息日顺延; 5、滞纳金按天加收万分之五; 6、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处于罚款。 结语 餐饮业涉及的税种及税率繁多,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纳税申报期限也有所不同,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对于逾期未缴纳的税款,将按日加收滞纳金。如果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还可能面临罚款。因此,餐饮业务经营者需严格遵守相关税务规定,及时缴纳税款,以确保合规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第三条 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八十一条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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